日前,我市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刚性

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其中,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重点人群最高借款额度上浮20%的政策

格外引人关注

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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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70万元上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含40周岁)多孩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且共同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及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再上浮20%。


● 保持首套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襄阳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本付息总额。

● 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与我市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 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以借款人当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行政区域(县、市、区)范围内的贷款次数为准,在同一范围内贷款次数不得突破两次,不同范围不重复计算贷款次数。贷款次数认证依据为市中心业务系统记载数据。